特别股东大会(建议采纳新股权激励计划) – 提问及回复

#1
问: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背景和意义是什么?对股东有什么好处?
答: 一是从股东利益最大化角度,为进一步激励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加快推动公司新战略落地,作出的中长期激励计划。二是国有企业机制改革方面,中国电力目前正在实施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而股权激励计划是推动企业改革的重点举措。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进一步建立公司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本公司高质量实施战略转型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2
问: 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最高股份数是多少?激励对象范围是什么?
答: 该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份最高不超过1.117亿股(111,711,100股),占当前总股本的1.03%。其中,首次授予的数量将不超过全部股票期权的90%。

该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本公司以及旗下主要控股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

#3
问: 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条件是什么?如果公司业绩不好,或激励对象表现不佳,他们是否仍然可以行使股票期权?
答: 激励对象的评估结果应达到或超越本公司绩效考评的相关标准,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予的股票期权才能行权:

第一,关于本公司的行权条件,按年度进行公司业绩考核。相关目标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报酬率水平以及与同业对标公司的比较排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以及与同业对标公司的比较排名、经济增加值、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等。

第二,关于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根据本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对当期股票期权进行行权。本公司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将对有关考核进行审定,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而厘定行权比例。

#4
问: 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如何确定?
答: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是根据《上市规则》的公平市场价格原则厘定,定价基准日为授予日。公平市场价格将不低于以下两个价格较高者:一是授予日的股份收市价;二是授予日前五个交易日的股份平均收市价。

董事局将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激励效果最大化为目标,充分体现受激励人员与全体股东利益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