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风险
本集团主要于中国内地经营业务,大部分交易以人民币结算,除若干银行借贷、关联方授予的借贷,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之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主要以人民币计值。本集团于年内持有以日圆(「日圆」)及美元(「美元」)结算的借贷,人民币兑日圆及美元汇率的波动可能会增加本集团的汇兑风险,从而影响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外币借贷折合为人民币926,998,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702,940,000元),占本集团债务总额0.55%(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0.60%)。
本集团将会继续关注汇率走势,并在需要时作出应对措施以避免外汇风险过高。
资金风险
随着本集团加强各类新能源和创新科技项目的开发力度,资金充足程度成为本集团的重要课题。融资市场受借贷市场流动资金、利率及经济环境等多项因素所影响,这亦可能影响本集团获取借贷之成效及成本。国家电投以永续债务工具形式的融资,大大增加了本集团可用的财务资源。此外,本集团一直利用其可进入中国内地及海外市场的能力优化各方面的资金来源、增加授信额度及降低融资成本。另外,与国家电投财务所订立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亦有助减低资金风险。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获得足够的可动用未提取融资额度人民币42,848,259,000元,并且在适当时会予以再融资及重整现有贷款年期,以防御资金风险。
政策变化风险
对煤电业务的影响
二零二三年初,国家发改委举行稳物价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中提出以煤炭为「锚」,千方百计稳定能源等大宗商品价格。要创新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提出煤炭市场价格合理区间,明确煤炭领域哄抬价格行为认定标准,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将煤炭市场价格控制在合理区间内。煤炭价格的稳定,为稳电价、稳用能成本奠定了坚实基础。该政策有利于稳定煤价,有助于本集团煤电业务发展,对火电板块盈利情况有正面作用。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明确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两部制」明确了煤电成本回收不再完全依靠发电,给予了其参与系统调节的动力和空间。预计推出该机制能降低煤电企业成本疏导风险,进一步提升燃煤发电组机灵活性和发挥支撑调节作用,保障中长期发电容量充裕性,从而促进新能源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对储能业务的影响
二零二三年六月,国家能源局发出的《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该导则用于指导新能源基地跨省区送电配置的新型储能规划,明确新型储能主要用于调峰和提高基地送电可靠性,根据调度运行需要可考虑用于为系统调频、作为事故备用等功能。该导则为其他类型新能源项目配置新型储能的相关工作提供借鉴,为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有力支撑。
二零二三年九月,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印发《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新型储能项目参与调峰调频等补偿标准,预计可拓宽储能项目的收益渠道。另一方面,山东省和广东省接连发布政策鼓励配建储能转为独立储能,而独立储能将以报量报价的方式进入电力现货市场,有望进一步拓展储能的商业模式。
对电力现货市场的影响
二零二三年十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在确保有利于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前提下,有序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探索「新能源+储能」等新方式进入现货市场。分散式新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较高的地区,推动分散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探索参与市场的有效机制。鼓励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分时价格信号,推动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在削峰填谷、优化电能品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本集团积极拓展储能业务并参与市场化交易,受惠于国内各种相关政策的不断优化,市场持续扩大,这有助于本集团各方面业务日后的发展,并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