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治架构
以下为本集团的企业管治架构:
董事局
董事局组成
于本年报日期,董事局由以下合共七名董事组成:
执行董事 |
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贺徙先生(董事局主席) |
周杰先生 |
李方先生 |
高平先生(总裁,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 |
黄青华女士 |
邱家赐先生 |
|
|
许汉忠先生 |
董事之个人资料、角色及职能已载列于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料」一节中,而最新的董事局成员名单及其各自的角色和职能亦已刊载于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董事局多元化
本公司明白,性别和其他方面的多元化是董事局有效性的主要驱动力,此与本公司的财务业绩、更有效的决策制定和更好的风险管理成正比关系。董事局对所有现任董事在领导本集团方面均阅历丰富且思维进取感到满意。
董事局于二零一三年八月采纳了「董事局多元化政策」,并每年审查该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在董事局性别多元化方面,任命至少一名女性董事的初步目标已于二零二三年实现,即女性比例为14.3%。董事局有意到二零三零年将女性董事比例提高至30%。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已采取措施,确保董事局的性别多元化组合适当。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和董事局通过提名黄青华女士(一名女性董事)以实现董事局性别多元化的目标。经大多数股东投票赞成其委任,黄青华女士已成为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生效。在其委任后,目前董事局的组成在以下范畴反映了各种适合及与本公司业务相关更适当及不同的经验、性别、能力、技巧及技能。
本公司《董事局多元化政策》的摘要如下:
定期审查《董事局多元化政策》,以确保其与本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保持一致。
董事局的多元化组合概述于下图:
董事局的独立性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占组成董事局的大多数,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局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可使董事局更有效的做出独立判断。彼等能以客观且专业的方式做出相应判断,并有助管理层确定本公司发展策略。彼等确保董事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准则编制财务及其他强制性报告,以保障股东及本公司之整体利益。
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均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且两个委员会均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独立非执行董事有权收取反映其作为董事局委员会成员的董事袍金,以及出席会议的额外费用。该等董事概无根据本集团的表现收取薪酬,亦无资格参与本集团的任何激励计划。
就上市规则第3.13条项下所述各项因素而言,本公司已向各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彼等于本年度是否有任何情况变化可能影响其独立性。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提供书面确认函给本公司,确认概无影响其独立性的事宜需要提请本公司和及香港联交所注意。鉴于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已就其独立性作出确认,以及彼等对董事局的实质贡献,董事局认为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于公司的人士。
本公司就董事的甄选、委任及遴选程序及流程制定了严格的提名政策。董事局成员之间或董事局主席与本公司总裁(最高行政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包括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相关关系)。
董事局已制定机制,让董事在履行彼等职责时可另外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以确保董事局可获得独立的观点和意见。
董事局的角色
董事局为本公司的最高决策管理机关。董事局以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为原则,董事局为本集团的工作提供领导和指导。由主席领导的董事局负责(其中包括):
促进本集团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和成功,从而为股东创造价值;
制定和批准本集团的战略和目标,并确保其符合本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
批准和监督实现本集团目标的业务计划;
批准重大投资、并购和其他重大交易;
监督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
监督本集团的企业管治安排;
监督本集团ESG策略和发展;
监督及管理本集团的营运及财务状况;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规定批准业绩公告、定期报告和其他披露;批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委任;及
促进与本公司股东和其他持份者的互动。
董事局辖下直接设有专门的董事局委员会,以履行上述的不同职能。
董事局辖下委员会
为回应董事局层面进一步明确处理ESG相关事宜职责的需要,董事局委员会于年内已实施重组。新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于二零二三年三月成立,以接替先前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可持续发展相关事宜上的角色和职责。新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其书面职权范围明确指出将监督本集团整体ESG发展,监控ESG相关要求的变化,监督可持续发展工作委员会,及定期向董事局报告ESG相关事项。同时,可持续发展工作委员会已重新调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设的附属委员会。
发生上述变更后,目前董事局辖下设有五个委员会,即(1)审核委员会、(2)风险管理委员会、(3)薪酬及提名委员会、(4)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5)执行委员会,对本集团各相关方面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
有关董事局委员会及其于二零二三年所完成工作的进一步资料,请参阅本年报所载各董事局委员会的独立报告。
董事局评估
本公司明白定期的董事局绩效评核有助建立一个高绩效的董事局,使其具有必备能力以预视、准备及克服未来的挑战。
董事局同意董事局评估有助于加强董事的问责制及提供具价值的反馈,以提升董事局有效性、发挥最大优势、突出需进一步发展的领域,以及评估董事局是否秉承本公司文化和价值观。
董事局及其辖下委员会致力于对彼等的有效性进行年度定期评估,从而确保董事局与管理层目标一致,并确保董事局作为本公司的重要权力机关,其绩效是确切带领本公司在正确的轨道上实现其长期目标。
二零二三年,董事局绩效评估采取了问卷形式进行,在收集第三方持份者的意见后,由公司秘书所编制。问卷的内容将不时进行优化,以确保提问与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相关,并反映过去绩效评估中已识别的问题。
问卷涵盖以下关键领域:
董事局的角色、责任及运作;
董事局组成与管治结构;
董事局委员会的功能性;
董事局会议的召开及程序;及
ESG治理评估。
根据董事的反馈,董事局评估显示彼等已考虑并对董事局在以下方面的表现感到满意,包括:
(i) |
带领本公司实现其战略目标;
|
(ii) |
遵守《管治守则》、上市规则及适用于本公司的其他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实践;
|
(iii) |
要求董事局内部具有正确的人才组合(技能、经验、能力和性别等);
|
(iv) |
现有董事局委员会在协助董事局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
|
(v) |
识别、讨论和解决本集团的关键问题;及
|
(vi) |
在新成立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将ESG因素纳入本公司的策略、营运、投资和风险框架。
|
董事局评估亦识别了若干需要改进以提升董事局有效性的问题,包括(i)董事局对本集团关键新兴业务实体的理解;(ii)汇报材料;以及(iii)董事局与新收购实体管理层之间的关注领域一致性。经与董事局讨论,董事已向管理层作出建设性建议,总结如下:
|
评估的发现
|
建议的行动 |
1 |
改善董事局对本集团从事新兴能源产业的关键新业务板块或新合资企业(即彩色光伏、储能、绿电交通等)的认识及所面对的机遇及挑战。 |
对本集团内关键新实体的运营、市场动态和面临挑战提供最新分析。安排董事局造访关键业务场址,与现场管理层及要员对话,以了解经营状况、风险、机遇,并直接获得有关新兴能源行业发展的看法。 |
2 |
获董事局批准的重大企业交易和决议应予以密切跟踪,定期提供进展更新和财务分析,以确保与批准的决议保持一致性。应采取措施确保提交予董事局讨论的汇报材料在全面性和简洁性之间达到平衡。 |
管理层应提供执行状态的深入分析或定期安排审查会议,讨论已批准的主要企业交易和决议的进展情况,以确保它们得到有效实施。提供准确及简洁的汇报材料,以便董事局能够迅速做出明智决策。 |
3 |
在董事局的关注领域与本公司新收购实体管理层的优先事项之间更加一致。 |
在总部与新收购实体的当地管理层之间建立持续反馈系统,以促进董事局、高级管理层和当地管理层就优先事项更好地协调一致。 |
同时,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董事局主席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并满意其表现。
考虑到上述建议,董事连同管理层已承诺采取适当行动进一步提升董事局的有效性。
董事的委任、责任、授权及相关程序
董事委任和重选
遵照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董事人数三分之一(包括固定任期为三年的非执行董事)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再获股东重选方可连任。此外,任何董事局新委任的董事须于紧接其委任后召开之股东大会上获股东重新委任。每名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不论是否有指定任期,应轮值告退,至少每三年一次。
若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任已过九年,其是否获续任应以独立决议案形式由股东审议通过。随附该决议案一同发给股东的文件中,应载有用以物色该名人士的流程、董事局认为应选任该名人士的理由以及其认为该名人士属独立人士的原因;如果候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将出任第七家(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董事,董事局认为该名人士仍可投入足够时间参与董事局的原因;该名人士可为董事局带来的观点与角度、技能及经验;及该名人士如何促进董事局成员多元化。
本公司已制定提名政策,载列考虑提名及委任合适担任董事局董事职位候选人时的甄选及推荐准则,以及应采纳之适当程序。其详情请参阅本企业管治报告「提名政策」一节。
董事就职
每名新委任的董事在接受委任后将获得全面、正式兼特为其而设的就任须知,以确保其对本公司的运作及业务均有适当的理解,并完全了解其在香港《公司条例》及普通法、上市规则、适用的法律规定及其他监管规定,以及特别在本公司管治政策下的职责。
所有董事需要向本公司披露其于公众公司或组织以及其他重要公职所担任的职务。每名董事应确保其能付出足够时间及精神以处理本公司的事务,并为本公司作出与其角色和职责相称的贡献。
所有董事已获派发本公司《董事责任指引》及《董事局工作指引》和香港联交所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出版的各种董事指引。公司秘书亦会不断更新董事有关其职务与责任之最新法律、规则及规例。
董事的持续发展
董事的培训乃持续的进程,以确保其继续在具备全面资讯及切合所需的情况下对董事局作出贡献。本公司鼓励所有董事参加合适的培训课程,以发展及更新其知识及技能。于回顾年内,全体董事局成员已向公司秘书提供彼等培训的记录,以作存档。彼等的培训包括参与研讨会、网上研讨会及讨论论坛、阅读简报和现行法律法规的更新资讯。
董事的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行为守则」),其条款不低于上市规则附录C3(前称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经向所有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后,所有董事均确认,彼等已于二零二三年度期间遵守行为守则。
董事保险
本公司已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能会面对因企业活动所产生的法律诉讼为彼等购买涵盖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的合适保险。
主席与总裁(最高行政人员)
主席与总裁(最高行政人员)之间的职责分工已明确并以书面形式列示。根据《管治守则》第C.2.1条,主席与最高行政人员的角色应有区分,以确保权力和授权的平衡。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期间,本公司已严格遵守《管治守则》第C.2.1条。本公司主席及总裁的角色是分开的,目前分别由贺徙先生及高平先生担任。
主席
主席为董事局之领导人,负责确保所有董事均可适时获得足够及完整可信的资料并恰当地向所有董事解释在董事局会议所讨论的议题。彼确认董事局正有效地运作及履行其责任。彼亦确保建立了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和程序,以及采取了适当步骤与股东有效地沟通,而股东的意见可传达到董事局。
主席鼓励所有董事全力投入董事局事务,并以身作则,确保董事局行事符合本公司最佳利益。彼鼓励持不同意见的董事表达出本身关注的事宜、给予这些事宜充足时间讨论,以及确保董事局的决定能公正反映董事局的共识。彼提倡公开、积极讨论的文化,促进非执行董事对董事局作出有效贡献,并确保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之间维持建设性的关系。
总裁(最高行政人员)
总裁为本公司的最高行政人员,获董事局授权并向董事局负责。总裁负责管理本集团业务,执行董事局制定的战略、举措和指示,协调董事局批准的整体业务计划及预算,并作出日常运营决策。
董事局授权
董事局授权执行委员会及管理层若干管理及营运的职能,并定期检讨有关安排以确保其仍然符合本集团的需要。
管理层全面负责本集团日常营运。董事局为管理层建立明确清晰的权责及权限,确保日常经营效率。管理层在董事局批准的授权范围内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并及时作出相关决策。对于超出授权范围的事项,管理层将按照有关工作指引及时报告执行委员会或董事局。
董事局议事程序以及资料提供及使用
在整个回顾年度内,董事局已作出安排,以确保全体董事皆有机会提出商讨事项列入董事局定期会议议程。董事局召开的定期会议已发出至少14日通知,让所有董事有机会腾空出席。至于召开其他所有董事局会议,亦已发出合理通知。
董事局及委员会的全部会议文件至少已在计划举行董事局会议或委员会会议日期的三日前送予所有董事。管理层已向董事局及其委员会提供充足资料及解释,以让彼等能对呈交予董事局及其委员会审批的财务及其他资料作详尽评估。管理层于适当时候亦有被邀请参加董事局或董事局辖下委员会会议。
对于董事局会议,若有主要股东或董事在董事局于考虑事项中存有董事局认为重大的利益冲突,有关事项必须以举行董事局会议(而非书面决议)方式处理。在交易中本身及其紧密联系人均没有重大利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该出席有关的董事局会议。任何有利益冲突的董事必须放弃投票。
回顾年内,董事局及董事局辖下委员会的会议纪录已对会议上所考虑事项及达致的决定作详细记录。董事局或董事局辖下委员会的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的草稿和最终稿已于合理时段内发送全体董事,以供董事表达意见。公司秘书负责保管所有会议记录,而董事局及董事局辖下委员会的成员可于任何合理时间,通过合理通知,检阅董事局及董事局辖下委员会的文件及会议记录。
倘需要,董事可在任何时候另行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以履行其对本公司的职责,费用由本公司支付。所有董事亦有权索取与本集团业务有关的适时资讯,并且于需要时可作进一步查询,而彼等可个别及独立向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提问。
董事的出席纪录
二零二三年度,本公司共召开九次董事局会议,其中一次为非执行董事会议,一次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会议。
各董事于董事局会议、董事局辖下委员会会议及股东会议之出席记录如下:
董事 |
董事局 |
审核委员会 |
风险 管理委员会 |
薪酬及 提名委员会 |
股东周年大会 |
股东大会 |
执行董事: |
|
|
|
|
|
|
贺徙(董事局兼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 |
6/7 |
– |
2/2 |
– |
1/1 |
1/1 |
高平(总裁,最高行政人员) |
7/7 |
– |
2/2 |
1/1(3) |
1/1 |
0/1 |
|
|
|
|
|
|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周杰 |
8/8 |
– |
– |
1/1(3) |
1/1 |
1/1 |
黄青华(1) |
5/5 |
– |
– |
– |
– |
1/1 |
徐祖永(2) |
3/3 |
– |
– |
1/1(3) |
– |
– |
|
|
|
|
|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
|
|
李方(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
9/9 |
2/2 |
2/2 |
2/2 |
1/1 |
1/1 |
邱家赐(审核委员会主席) |
9/9 |
2/2 |
2/2 |
2/2 |
1/1 |
1/1 |
许汉忠 |
8/9 |
2/2 |
2/2 |
2/2 |
1/1 |
1/1 |
附注:
(1) 黄青华女士自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起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2) 徐祖永先生自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起辞任非执行董事。
(3) 高平先生、周杰先生及徐祖永先生获邀出席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会议。
(4) 新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决议成立,接替之前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可持续发展相关事宜上担当的角色与职责。于回顾年度内,本公司已筹划划分两个董事局委员会的职责,指派具备相关技能的适当管理层监督可持续发展工作委员会,并招聘新员工以执行必要的工作。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六日召开第一次委员会会议。
执行委员会
本公司于二零零八年设立执行委员会,其作为董事局辖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在董事局领导下按照经董事局审议批准的《执行委员会工作指引》开展工作并向董事局汇报。执行委员会主席由执行董事兼董事局主席贺徙先生担任,委员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及本公司所有副总裁。执行委员会获授以职责,确保业务获有效管理和监控,以及带领本集团实现长期战略和目标。执行委员会就制定有关本集团业务营运的政策向董事局提供意见,监控业务表现及合规事宜,并监督管理层执行董事局通过的各项决议。
执行委员会作为桥梁在董事局与管理层之间起重要沟通与衔接作用,对提升本集团管治质素及提高本公司管理效率尤为重要,其保证董事局可以及时聆听经营管理人员的声音,并对本集团重大经营事项能及时作出反应。执行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以检讨本集团的活动和讨论管理和营运事宜。
执行委员会于二零二三年共举行28次会议,执行董事、本公司副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参加了会议。
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张小兰女士为本公司的雇员,由董事局任命,并向董事局负责。公司秘书负责确保董事局活动能有效率和有效地进行,及有关程序和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得到遵守。彼亦支援及协助董事的培训及专业发展。
公司秘书向主席及董事局汇报,提供企业管治及公司交易的意见,并协助董事局根据上市规则向股东履行其职责。所有董事均可随时要求公司秘书提供有关董事责任、董事局及董事局辖下委员会有效运作的意见及协助。
于回顾年内,张女士已出席相关的专业讲座╱网上研讨会,以更新其技能及知识。彼亦完成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安排的ESG报告证书课程,并于二零二三年十月获颁该证书。彼已遵守上市规则须于一个财政年度内参加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的规定。
环境、社会和管治
董事局认识到ESG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市场、股东、投资者和持份者对一家公司的ESG绩效越来越重视。鉴于此趋势,董事局决定应积极主动制定和监督本公司的ESG战略。
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组织架构,依托可持续发展工作委员会开展本集团可持续发展事务,并及时于二零二三年向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现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董事局报告,进一步推动本集团的可持续发展实践。
本集团参考气候相关财务资讯披露工作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TCFD」)建议进行气候风险评估,确定了一些最重大的实体和转型风险、其影响和相应的缓解措施。我们一直在持续监测和披露环境和气候相关指标,以促进与持份者的透明沟通。
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发布了可持续准则,为投资者及其他持份者提供企业在气候披露及可持续发展相关资讯的全球基准。于香港,预计香港联交所将于近期基于ISSB汇报制度公布强制性监管汇报要求。本集团正在评估该等披露影响,并准备协调内部资源以应对这些新的披露要求。
二零二三年度期间,董事局审议、讨论及通过了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的本公司《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董事局已确保去年批准的所有新投资和收购符合本公司的ESG战略和本公司的ESG相关目标。董事局关于去年ESG事宜的声明及其参与已载于本公司的《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有关我们的ESG战略、管治方法、与气候相关的风险管理,以及实现ESG相关目标的更多资讯,请参阅刊载于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网站的《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核数、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
财务汇报
董事对本公司以持续营运为基准所编制的财务报表承担责任,并于有需要时为财务报表作出合理的假设和保留意见。本公司之财务报表乃按照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守则之规定而编制,并贯彻采用合适之会计政策及作出审慎及合理之判断和估计。
于二零二三年度期间,所有董事已定期获提供有关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业务变动及发展之最新资讯及简报。董事局主席于本年度报告中的「致股东的信函」载有本集团的表现概要,以及本集团将如何保持长期价值及我们实现本公司目标的策略。董事于年报、中期报告、内幕消息公告及根据上市规则和其他法规要求的其他披露内,确保就本集团之表现、状况和前景作出持平、清晰及容易理解之评估。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董事局注重风险管理,强化内部监控系统。于组织架构方面,本公司设有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及执行委员会,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辖下另设有可持续发展工作委员会。本公司内部监控框架构建的原则是按照香港联交所的要求,加强本公司内部的监督与控制,不断完善本公司企业管治架构,营造企业诚信的文化;建立有效的管控系统;通过审计、风险评估和内控评价,不断评价内部监控系统的适应性和管理的有效性,检讨已识别的风险敞口,并确保控制系统有效运转。
本公司设有内审部,并保证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工作至关重要。为积极营造良好的内部监控环境,内审部定期和不定期向管理层提供内控评价监督报告,亦每年最少两次向审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董事局汇报内部监控工作及风险管理事宜。为令本公司所面对的风险减至最低,该部门会评价和审核本公司内部监控程序,以规避风险,并为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提供合理保证。
本公司亦成立了审计中心,以标准化及信息数字化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为目标,审计中心为审计内控团队提供系统性支援,并为本集团的发展提供相关人才培养。
本公司具备全面的内部控制系统,包括「内部控制管理规定」、「管理权限规则」、「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利益冲突管理办法」、「内部控制标准」、「风险管理规定」和「内部审计工作辨法」等制度。
本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充分考虑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的发起人组织委员会)(「COSO」)的风险管理框架要求和香港会计师公会关于风险管理的指南,同时借鉴优秀管理公司的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制定控制框架,以评价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为确保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有效性、其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法律法规的遵循性提供了合理保证。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
董事局已透过审核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检讨本集团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包括财务监控、运营监控、监管合规性及风险管理等各方面。内审部负责人向董事局提交经风险管理委员会会签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有效性的年度确认函》。董事认为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运作有效及足够,并能够有效地控制可能影响本公司目标达成的各种风险。
回顾年内,本公司严格遵守《管治守则》就有关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方面的相关条文。依托本公司的内部资讯共享平台,发挥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ERP」)系统管理效能,本公司推动传统审计向信息化审计转型升级,全力推进大数据辅助审计工作。
年内,内审部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以下:
提升审计效率,助力高品质发展。精细审计项目全流程管理。提前做好审计部署,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审计流程,强化审计品质管控,健全责任追究工作体系,落实责任到人,有效强化企业合规经营理念,为本集团高品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通过上述举措,有效实现了审计监督的闭环管理,扩大及完善了审计结果运用,强化了内部审计大监督大协同的功能。
开展各类专项内控评价,配合战略发展。有序推进各项专项监督及内控工作,包括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全覆盖专项内控评价,这项工作以新兴能源产业为主线,分阶段、分重点地进行,对在战略发展中有代表性的九家企业开展专项监督评价,当中包括对本集团的储能及光伏全彩微涂层技术和产品等新兴能源业务开展强化基础管理的专项内控评价。同时,持续监督投资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公司治理及制度建设等重要领域,旨在强化其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内控需求,以评促改,提升内控品质。
强化风险防范能力,完善风险管理机制。重视风险的识别评估,追踪重大风险的发展,建立及时报告机制,定期向管理层专题汇报,做好化解策略,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员工素质,举办审计内控人才培训班,提高审计及风控从业人员专业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及风控工作的品质。开展岗位风险管理手册编制工作,推动全员风险管理,确保本集团全年整体风险可控在控,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转。
风险管理融入贯穿每个投资阶段,提升决策水平。投资前审慎进行风险评估并编写项目风险提示函,仔细分析项目存在风险,供相关决策者参考,提升决策品质。投资后定期跟踪项目风险应对措施及落实情况,确保项目风险始终处于可控范围内。透过深入学习,汇总和分析,通报投资项目经验教训,以便为后续投资项目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在本集团2023年度及中期发展会议上,就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发言,以便本集团共用和借鉴,进一步提升后评价成果的运用效果。
持续关连交易审查。内审部采取适当措施对本集团现有持续关连交易的执行情况作出季度审查。于回顾年内,本集团各相关公司在实际业务经营过程中,已依据各持续关连交易的协定定价及条款进行严格监控,且并无超出该等相关已披露的年度上限金额。
内幕消息
本公司于二零一三年八月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二零一二年六月发出的《内幕消息披露指引》,采纳其自身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以制定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的程序及内部监控。
本公司将有关内幕消息的内容纳入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内部培训,内容有关《证券及期货条例》及上市规则下的持续披露责任。
外聘核数师酬金及其相关事宜
本公司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核数师(「该核数师」)。审核委员会负责就该核数师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并就批准该核数师的薪酬及聘用条款,以及处理任何有关该核数师辞职或辞退该核数师的问题向董事局提供建议。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审核委员会已按适用的标准检讨及监察该核数师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以及核数程序之有效性。审核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详情载于本年报的审核委员会报告。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支付给该核数师的审计服务、审计相关服务与非审计服务费用如下:
|
人民币千元 |
审计服务 |
7,860 |
审计相关服务#: |
10,300 |
非审计服务: |
|
• 税务服务 |
1,915 |
• 其他* |
2,105 |
# 主要是为本公司收购若干清洁能源项目公司的主要交易提供审计相关服务。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8月18日的通函。
* 其主要是提供国际会计手册对标及风险评估的相关咨询服务。
举报及反贪污
举报政策
为确保本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得到遵守并实现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以帮助发现和阻止不当行为和渎职,董事局于二零一二年四月批准实施《举报政策》,为员工及该等与本集团有往来者(包括客户和供应商)以及其他持份者以安全和保密的方式提出对本集团常规的关注。本集团内审部负责处理所接获的任何投诉及处理与本集团有关的任何事宜中的任何不当行为,并负责向审核委员会汇报,而审核委员会将决定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
反贪污政策
董事局和本公司管理层致力于反贪污和道德商业行为。因此,本公司自二零零五年起已制定了一系列反贪污政策,该等政策符合我们业务运营和单位所在地现行的反贪污法律法规。必须每年定期举办反贪污研讨会,以向本集团管理层及员工介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为打击贪污所采取的措施,以培育我们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
有关我们在反贪污方面所做工作的更多资讯,请参阅刊登于本公司网站和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本公司《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与员工互动
董事局认为,员工是本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实现长期目标的最重要资源,因此,本集团制定了政策和机制以确保员工的价值观和利益与本公司的价值观和利益保持一致。此外,各级员工均有渠道向管理层及董事局提供意见,从而让董事局随时了解员工的期望,并制定适当的政策以留住优秀员工并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本集团。
招聘和挽留
本集团招聘应届毕业生、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和其他专家,以支持其战略发展。同时,本公司为其员工提供内部职业晋升机会。我们为各级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并参考一组特定的关键绩效指标(KPI)将花红与员工的表现挂钩。
员工发展
本集团致力于所有员工的持续发展能力和道德行为,为本集团及其员工提供了双赢的局面,一方面促进了员工的专业发展,另一方面通过拥有称职的员工队伍为本集团带来价值。
我们为员工提供范围广泛的学习资源,以支持员工的学习和发展。首先,我们为所有新入职员工提供全面的入职培训,内容涵盖本集团的业务、文化、价值观、历史、企业管治、反贪污等各个方面。此外,我们亦为员工提供针对不同职位和工作职责的培训,以及向追求专业或学术资格及╱或获取与工作相关的知识的合资格员工提供教育补贴。
员工参与平台
本公司与腾讯集团合作,为员工开发了量身订制名为「电投壹」的社交通讯移动应用程式,让员工可在非正式的环境中与管理层进行双向沟通。该应用程式还提供各种工具,让员工可以接收新闻和阅览本集团的资讯,与管理层沟通并提供意见等。
激励计划
为鼓励管理层及员工坚守本公司的战略目标、价值观及文化,董事局采纳多项激励计划,以奖励为实现本公司战略目标作出贡献或对推广本公司文化及价值观作出积极影响的管理层及员工。最值得注意的是,本公司采纳了一项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五日的股东大会上获得本公司股东批准,旨在奖励为本集团的进一步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并以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方式与本集团的利益保持一致。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更多详细,请参阅本年报董事局报告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节。
人力多元化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有六名男性董事及一名女性董事,目前董事局成员男女比例为6:1。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14,254名员工,其中11,575名男性,2,679名女性,即男女性比例约为8:2。由于本集团所经营行业的固有性质涉及密集劳动,历来为男性主导的行业,因此与其他行业相比,本集团的女性员工相对较低。然而,倘着眼于从事劳动密集度较低的管理及行政工作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层及行政人员,则男女性比例改善至约7:3,反映出本集团普遍遵守性别平等原则。
本公司实施了一系列政策,以确保组织内的男性和女性员工在其工作的各个方面均得到平等对待。
下表总结了本集团员工的多元化结构:
有关本集团员工多元化(包括员工性别比例)的更多详情,请参阅本公司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股东参与
本公司设有公司网站www.chinapower .hk ,供股东及其他持份者查阅有关本集团活动和公司事务的重要及最新资讯(例如年度及中期报告)、营运业绩的最新情况(例如本公司的售电量)、业务发展和营运、企业管治常规及其他资讯。透过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时,相同资讯会同步在本公司网站上供查阅。
投资者关系
除二零二三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他股东大会外,董事局在其他场合与股东、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举行了各种会议,与他们就本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进行沟通,并让投资者从投资者的角度,向我们反馈他们认为需要改进的领域。董事局重视收到的意见,并指派相关管理层制定改进计划。
本公司亦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及证券分析员和投资者会议,由本公司管理层直接向媒体记者、证券分析员、基金经理和投资者等提供相关的资讯及数据,并及时对彼等的提问作出充分和准确的回答。本公司的网站也不断更新,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本公司各方面的最新资讯。
本公司设有资本运营及投资者关系部,负责本公司与投资者及股东关系工作,向彼等提供所需的资讯和服务,及时回复彼等的各种查询,并与彼等保持积极和及时的沟通。
股东通讯政策
于二零一二年三月,董事局已为本公司采纳《股东通讯政策》,其所载之条文旨在确保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均可适时取得本公司之全面、相同及容易理解的资料,一方面使股东可在知情的情况下行使权力,另一方面好让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能积极地与本公司联系。一般政策的摘要如下:
股东向董事局传达意见的渠道载列于下文「股东权利」一节中。本公司的《股东通讯政策》已刊载于本公司网站「企业管治」一节。
董事局主席已出席及主持本公司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及二零二三年九月六日举行的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连同其他董事及外聘独立核数师,并于会议上回答股东和投资者的问题。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大会上所提呈之全部决议案均已获股东投票通过。
根据本公司年内所开展的股东参与工作,董事认为《股东沟通政策》的执行为有效且足够。更多详情请参阅本年报「投资者关系及常问问题」一节。
股息政策
于二零一九年一月,本公司已采纳新的《股息政策》,其所载之条文旨在向股东提供稳定的股息。
本公司可向其股东宣派及派付年度现金股息,金额不少于任何财政年度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利润的50%,惟须遵守《股息政策》所载列的规定准则。除现金以外,股息亦可以本公司股份形式派付、以任何类别之指定资产分派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分派。
宣派或支付任何股息,以及股息金额的决定权,将按董事局经考虑(其中包括)以下因素后建议:
(i) |
本集团的财务业绩及财务状况;
|
(ii) |
本集团的实际和未来营运及流动资金状况;
|
(iii) |
本集团预期营运资金要求、资本性支出要求及未来扩展计划;
|
(iv) |
本集团的负债对权益比率、股本回报比率及财务契约承诺;
|
(v) |
本公司及本集团各成员公司的保留溢利及可供分配储备;
|
(vi) |
整体经济状况、国家能源及相关行业的政策,以及对本公司业务或财务表现及状况可能产生影响的其他内部或外部因素;
|
(vii) |
股东及投资者的期望及行业的常规;及
|
(viii) |
董事局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因素。
|
本公司应优先向其股东支付现金股息。该等股息的分派及支付应由董事局全权酌情决定,且必须遵守香港《公司条例》及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项下全部适用的规定。
股东权利
股东召开股东大会的程序
股东可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2部规定赋予的权利请求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程序如下:
如本公司收到占全体有权在股东大会上表决的成员的总表决权最少5%的股东的要求,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则董事须召开股东大会。
要求–
(a) |
须述明有待在有关股东大会上处理的事务的一般性质;及
|
(b) |
可包含可在该股东大会上恰当地动议并拟在该股东大会上动议的决议案的文本。
|
要求可包含若干份格式相近的文件,即 –
(a) |
可采用印本形式或电子形式送交本公司;
|
(b) |
须经提出该要求的人认证。
|
董事须于他们受到该规定所规限的日期后的21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并须在召开该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发出日期后的28日内举行。
如本公司收到的要求,指出一项可能在有关股东大会上恰当地动议并拟在该股东大会上动议的决议案,则关于该股东大会的通知,须包含于该决议案的通知。
如有关决议案采用特别决议的形式提出,则除非关于有关股东大会的通知包含该决议的文本,并指明拟采用特别决议的形式提出该决议案的意向,否则有关董事须视为没有妥为召开该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通知及表决
股东大会的充分通知及进行表决的程序将在每次股东大会前给予股东。除上市规则另有规定外,任何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就程序方面的决议案除外)均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每次股东大会开始时均向股东解释表决过程,并解答股东就投票程序的提问。投票结果于投票当日分别刊载于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之网站上。
股东向董事局提出查询的程序
股东如对名下持股有任何问题,应直接向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提出,详情如下: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铺
电话:(852) 2862 8628
传真:(852) 2865 0990
公司秘书及本公司之资本运营及投资者关系部亦不时处理股东之电话及书面查询。在适当的情况下,股东之查询及意见将转交董事局及╱或本公司相关之董事局辖下委员会,以解答股东之提问。股东及投资者查询联络方式载于本年报「对投资者有用的资料」一节。
股东建议的其他程序
有关以下程序详情可于本公司网站(www.chinapower .hk )「企业管治」一节中查阅。
股东在股东大会提出建议的程序
股东提名人士膺选董事的程序
组织章程文件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文件已刊载于本公司网站(www.chinapower .hk )「企业管治」一节。于回顾年内,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并无变动。
重要股东日志
下一个财政年度的重要股东日志已载列于本年报末的「对投资者有用的资料」一节中。